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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来源:无锡站 日期:2025-10-13 浏览

因实际工作需要,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1014日以后出生),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具有两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环境保护类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备驾驶机动车能力,要求适应夜间及双休日值班,适宜男性。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 本次招聘实行亲属关系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1014900—102717:0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s://gkzp.nchr.com.cn/hbxaqgp9wj/login)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 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用人单位确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初审与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请在2025102817:00前完成缴费确认。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免冠2寸近照1张。

2.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打印后手写签名)、各学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3. 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六)组织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世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3.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新世纪人才网(www.nchr.com.cn)公布,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0—8522774185258676(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20251011 

信息来源:https://www.nchr.com.cn/notice/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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